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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文件3-4|yl6809永利官方首页 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申请审批制度

更新时间:2018-12-05    浏览:次    来源:德阳交院    

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,认真贯彻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进一步加强领导、明确责任、严格管理,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
本规定所指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是指以班级、班团组织、系部或学生团体等集体名义到校外举行集会、聚餐、参观游览等活动,不含校外教学活动。

一、加强安全教育。在学生外出集体活动之前,辅导员(班主任)或团体活动带队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组织严密,听从指挥,并掌握遇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正确处理办法。

二、严格活动审批制度。学生组织外出集体活动,填写《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》,先后报辅导员(班主任)、活动组织方负责人审批并签字。若是学生团体活动,先后报学生团体带队教师、学校团委审批并签字。严禁学生末经同意擅自组织外出集体活动,违者迫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三、学生外出集体活动,必须有负责人(辅导员、班主任等)参加。负责人必须认真做好严密的组织工作,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制。按照“谁组织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明确职责,责任到人。凡因忽视安全管理或不负责任、玩忽职守以及无视学校有关规定而造成学生人身伤亡事故的,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四、学生外出集体活动,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,注意自身安全,维护学校形象,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。凡因无视学校规章制度醉酒闹事、打架斗殴,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