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,全面推进学院职业素质教育发展,提升学院品牌形象和综合竞争能力,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,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、职业技能和职业行为规范,打造极具竞争力的城市轨道交通优秀人才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学分设置及项目分类
共设置15个“职业化”学分,分为常规与附加两个大类。
(一)常规大类:社会实习实践(3学分)、军训(2学分)、早操(2学分)、晚自习(2学分)、学术讲座(2学分)、宿舍管理(4学分)6个项目;
(二)附加大类:个人先进(不超过2学分)、突出贡献(不超过2学分)、职业技能大赛(不超过4学分)3个项目。
二、大类之间、项目之间关系及置换办法
所有同学,在毕业审核之前必须取得15个“职业化”学分,方可顺利毕业。常规大类中军训、早操、晚自习、学术讲座4个项目为必修项目,不可用其他项目学分冲抵;社会实习实践、宿舍管理2个项目学分可用其他附加类项目学分冲抵。附加大类学分不强制要求,满足条件,并经“职业化”学分认定小组认定,方可取得。附加大类取得学分,可冲抵部分常规大类项目学分。
三、“职业化”学分认定小组的职责与组织架构
(一)职责: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为按照学分认定要求认定学分,尤其是对于附加大类学分的认定,包括资料的收集与审核,公示期意见的收集,认定结果的备案。
(二)组织架构:认定小组由组长、副组长、组员组成,其中组长由学生处直线领导担任,副组长由申请学分认定学生的班主任担任,组员由其他学生处辅导员老师担任。
四、各项目学分认定办法
(一)常规大类
常规大类学分认定的总原则为:所有同学所有项目都需要进行认定,符合要求则取得学分。
1、军训:军训项目共计2个学分。按照学院委托训练单位要求,保质保量完成军事训练,并且各项成绩均取得合格以上成绩,方可申请获取军训学分。新生进校军训季若未正常取得军训学分,则需要参加来年补训,并取得学分。该部分学分不能用其他项目学分冲抵。
2、早操:早操项目共计2个学分。分为两部分,大一上学期和大一下学期,每学期各1个学分,两学期的学分取得互不影响,每学期末单独认定。认定方法为根据学生会纪检部提供的考勤记录,出勤率达到90%以上,再结合班主任意见,方可取得学分。若大一未正常取得该部分学分,则需要在大二期间补修该部分学分。该部分学分不能用其他项目学分冲抵。
3、晚自习:晚自习项目共计2个学分。认定办法参考早操学分认定办法。
4、学术讲座:学术讲座项目共计2个学分。大学三年期间,每学年至少参与10个讲座,提交讲座内容报告,方可取得该部分学分。该部分学分不能用其他项目学分冲抵。
5、社会实习实践:社会实践项目共计3个学分。每学年认证1个学分。大学三年期间,利用寒暑假时间,均需参加社会实习实践,并取得实习实践单位认定为合格结果,方可取得该部分学分,若大学期间,未取得该部分学分,可由附加类学分冲抵。
6、宿舍管理:宿舍管理项目共计4个学分。每学期1个学分。每学期末,根据该学期寝室的各项考评,达到要求三星级及以上标准,则可以取得该学期的学分,每一个学期之间学分的取得互不影响。
(二)附加大类
附加大类学分认定的总原则为:在学生毕业前进行学分清算时,需要则认定,不需要则不认定。
1、个人先进:个人先进项目认定不超过2个学分。个人先进项目的认定范围包括:获得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志愿者、好人好事、见义勇为、社区服务、义工服务等先进行为。认定办法为,由申请人向学分认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,并附上先进事迹材料。认定小组在接收到申请之后,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,并接收广大师生意见。公示期结束后,无异议,则进行学分认定小组讨论,讨论通过后进行备案,按需认定。
2、突出贡献:突出贡献项目认定不超过2个学分。突出贡献项目的认定范围包括:对学校、国家、社会有重大贡献等。认定办法可参考个人先进项目学分的认定。
3、职业技能大赛:职业技能大赛项目认定不超过4个学分。代表学院,或个人,参加本专业知识技能相关的职业技能大赛,获得校级一等奖、市级二等奖、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,可以申请认定学分。市级奖励,可申请认定1个学分/次;省级奖励,可申请认定2个学分/次;国家级奖励,可申请认定4个学分/次。此项目的学分认定,也可参考个人先进项目,先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备案,并按需认定。
五、学分认定方案解释与修改
“职业化”学分认定方案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归学生处所有。